安置房产权证还没有的情况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安置房产权证还没有的情况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可以进行合同公正吗

只要是这个房屋存在,并且这个房屋是一个合法建筑的话,那买卖是没有问题的,只要双方就这个买卖是自愿签订的协议,买卖合同里面没有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也不存在一些欺诈,胁迫的情形,那这个合同本身是有效的,不管有没有房产证,他都是有效的。
但是因为我国的不动产的所有权的转移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如果双方没有办理过户的话,只是签了协议,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变动,所以对于买方来说是不利的,所以需要尽快在签完买卖合同之后进行办理过户或者是房产登记。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6-19

第2个回答  2020-06-12
第3个回答  2019-04-28
没取得房产证,说明房屋还未登记。未登记的房屋转让抵押,不发生法律效力。
《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是产权人行使其合法权益的必备要件。未经登记的房屋不受法律保护,同时也会给购房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
1、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买卖。即使私下成交,也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2、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抵押。以房屋抵押进行贷款,是一种银行认可的安全融资方式,如果没有产权证,房屋不能抵押,不动产抵押需要登记,不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3、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出租。如果出租的房屋没有产权证,租赁双方发生纠纷(欠租或到期不腾房),出租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
4、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保护合法权益。当权利人因房屋产权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或遭到侵害时,由于无法向行政、仲裁或司法机关提供产权证,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护。
5、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得到补偿。一旦遭遇房屋拆迁补偿,购房人会因没有产权证而有可能得不到补偿。
6、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办理继承或赠与手续。房屋进行赠与或继承时,要办理公证手续。而按规定,没有产权证,公证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继承人和受赠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根据题主的提问,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即没有合法登记,户主没有确定。转让房屋,抵押房屋不发生法律效力,可以申请撤销,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保障您的合法利益。
资料扩展: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技巧,如何规避风险:
首先,安置房产权是全家人共同所有的,在安置房买卖合同上,每个家庭成员必须签上名字,以示同意,如果缺少某个家庭成员的签名,以后,可以以该家庭成员不知情,侵犯他的利益为名上诉撤销这份协议,这个胜诉可能性很大的。
第二,在安置房买卖之后,办产权证之前,如果房价上涨了,那这个增值部分,房主是不是要分享一点,这个事先都应该商量好,在合同里写清楚,买方也大方一点,毕竟办产权证还是要房主协助才能办理的。
第三,由于安置房买卖时间段没有产权证,所以,不可能预算出后续办产权证、过户时应该承担多少钱,一般的合同,是这样写的:第一次办产权证时所要支付的钱由房主出,第二次过户时要支付的钱由买入方支付。这样大家分担,但是这样做,忽略了一点,就是房子是在增值,而增值部分房主是享受不到了,而且房主还得给买方支付一笔办证钱,实际到手的只能算是毛钱,有点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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