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福州购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还未出产权证),跟房东签了购房合同,这种购买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因卖主继续用钱,所以比较廉价卖给我,此房的开发商倒闭,现在手续欠缺,产权证还暂时办不下来,万一到时候卖主反悔我们签的购买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我已经付了一半的钱了 如果卖方违约,我的违约金是法院是否能判赔我违约金?谢谢大家帮忙。
另外,在福建是否有类似的案例呢 法院是怎么判的? 谢谢大家了

这样你是站在被动的一面,如果到时房子升值了?目前产权名字还在卖方,比如卖方出了什么意外状况房子被冻结了?.....另你有看到拆迁协议吗?与你签买卖合同的人与拆迁协议上的人是否同一个人?你们签的合同只有部份法律效力,违约金只能还你定金。像你这样的情况,合同怎么签非常重要,方方面面都要写到,最好找专业的公司帮忙做花一点钱(30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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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22
这种形式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国家是不允许拆迁房进行买卖的。
签了合同没什么用哦。
我之前是专业做这个的。很了解。

柳明恩。。。。
柳氏集团欢迎为你解答,希望我的答案你会满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22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你的购买协议是有效的,一旦卖方违约,你可以要求法律判赔你违约金。
第3个回答  2010-12-22
购房合同要经当地房产部门确认和公证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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