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一个亲戚,因为结婚继续用房,所以从他手中购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合同上有甲乙双方和朋友,一名村干部的签字证明,手印,在合同中也说了,如果该房屋需要办理产权证时,甲方应该及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等手续。 这样有效吗?以后若是需要办理房产证时,会有纠纷吗?会不会失钱又失房啊?
拆迁安置房一般五年内禁止上市交易。
签订这种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将来房主反悔或提出加价,均有可能,风险较大。
安置房,按道理得需要看房产具体的划分性质,如果最后开发商补偿的的是住宅或者公房性质的做个公证就好办,但是如过划分为经济适用房性质的就存在着5年期限的交易权限,这个就需要考虑进去!
(不过前期把此房的所有手续做个公证公证到你的名下,然后给与对方的房款等一系列手续都留下凭条收据,以防后期出现纠纷)。
最重要的一点一定要了解清楚房产补偿的是否是大产权能否下发房产证,有的补偿的安置房是集体的无法分割。
扩展资料:
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价格因素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
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
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拆迁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