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过后未签订劳动合同,要如何补偿

公司跟个人签订了3个月的劳动合同,但是试用期过后单位以未达到他的要求一直拖延不签正式转正合同,那么如果申请仲裁的话,补偿双倍工资的计算时间,是申请从入职试用期开始的双倍工资时间,还是试用期过后的双倍工资时间?(如5月20日入职,8月20日应转正,但是10月31日还未转正,那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双倍工资)?如果提出离职的话需要提前30天通知单位吗?

你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则试用期视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也就视为签订了劳动合同,这个要得到双倍补偿经的赔偿很难!如果一开始就没有签任何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用工之日 起三十日内签订书面合同,这样是可以请求一个月外的双倍工资!不过,如果你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或低于原合同工资续签,这时你可以得到补偿,补偿金为半个月工资!追问

现在就是说已经过了试用劳动合同上面所规定的3个月了,那么多做的2个月不能申请双倍赔偿吗?

追答

这个是可以的,约定期限已满,表示同意续约,这时也应当签劳动合同,一个月后未签的,可以请求双倍赔偿!

追问

请问,这个双倍赔偿是从试用期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一个月算还是要从第二个月算?

追答

第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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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02
试用期过后单位以未达到他的要求一直拖延不签正式转正合同,那就证明不符合单位的录用条件,单位是可以可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过了试用期没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还继续在单位工作,视为签订了正式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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