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三个月半月,试用期三个月,但试用期过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以公司一直没有什么业务为理由将我辞职。
请问我可以申请到什么样的赔偿
比如从试用期就应该缴纳保险、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未签订合同,是否这些都可以申请赔偿,该如何赔偿,知道的朋友能讲解的详细些吗?
未订立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订立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1、试用期也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你应得到二倍的工资。
2、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和要求单位补缴社保,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五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