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想走了。老板不同意我走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劳动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想辞工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老板,并不需要他同意就算解除劳动合同了。老板如果拖扣工资,你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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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02
递交书面的辞职通知书(注意保存递交的相关证据,可以通过邮寄、录像等方式)。递交30日后(试用期3日后),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老板不给工资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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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8-02
提前终止合同,你得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与老板协商解决解决您的去与留。,还可以通过咨询社会保障部寻求政策扶持,决定你的去留。追问

那我执意要走,老板不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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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8-02
提前一个月辞职,一个月到了不同意你也可以走。追问

那楼下说的那个对不对

追答

看你签的是什么合同,一般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辞职就可以了。

追问

我就怕老板不同意

追答

问题是你在担心什么?

追问

😂就怕他不同意我辞职呀

追答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个回答  2018-08-02
人家实在不同意,要么干够一年,要么交了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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