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婚前买的,首付是父母支付的,房产证写的我和母亲的名字,和父母共同还了几年的贷款。为了结婚和装修房子我拿出了自己的所有积蓄,办完酒后就和老婆两人住了进来(她不愿意和我父母一起住),不久她提出房子要加她的名字,我便提出两人一起支付贷款(结婚后我们经济独立了但房贷却全由父母支付),她不愿意,又哭又闹。我现在心里很不舒服,一是结婚没几天就提出加名字,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二是父母亲都是工薪族,结了婚还要帮我背负房贷,心存内疚。想听听大家是怎么想的,是我不对还是她不对
女人是不是要通过房子加名字去证明你爱她?
追答有这种可能,但是基本上是怕以后男方提出分手,加了名字就不好提分手、离婚之类的了,有了顾虑,我的就是,情况和你的差不多,不过还没有结婚,有些后悔,不过个人情况不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