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27
这要看具体情况,还要看事故原因责任认定,如果是有限公司,那么公司负责,如果是别的形式,负责人可能以他的全部财产负责,一般情况下要对他人的损失负民事责任。
《消防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对有关单位有违反《消防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罚款或者拘留。
第2个回答 2008-12-24
你要搞清楚是火灾还是火险。举例!一设备自己起火,但是在火刚燃烧的时候就有人把它灭了,这叫火险。如果起火后没能得到控制绵延了!就成了火灾!
火险在消防法来说是没有规定有责任!最多就给单位一个警告!加强消防完全学习!排除完全引患!是火灾的话主管的负直接领导责任。你最多也就领导责任!2者差别很大的哦!引起火灾的是直接责任人!!火灾责任就这几种!
第3个回答 2008-12-17
关键你是主管什么的副馆长,主管安全生产的,你付全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