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发生火灾的责任划分

本人将于2009年8月中旬打算将我所拥有的地下室对外出租给别人做仓库.承租方是做床上用品的,用来储存货物.我现在比较担心的是安全问题,尤其是火灾方面的(我购买的是商品住宅,是半地下室性质的,楼上是住户),万一失火了,引起经济损失,这种责任算是谁的,是否应该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假如不约定,从法律层面来说,到底是谁的责任?

1理应在合同约定风险归属谁承担

2合同无约定,如果发生意外。看起火原因再确定责任归属。例如你提供的房屋,电线明显老化、设计不符合安全标准。导致火灾责任你来承担。如果是承租方管理不当导致火灾,对方承担责任。

PS:如果有保险,风险可以转嫁给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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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8-13
甲方乙方必须有一方保险。可以协商。如果谁也不保险,那么损失的就是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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