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1、 夫妻婚后于08年在本地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男本地人,女外地人),90平米,当时买1500多/平米,合计14万多点,首付6万多,剩下8万多按揭,10年还清,自08年8月开始偿还。
2、 购房后简单装修,装修费用约6万元。
3、 夫妻于07年生有一女。
4、 现因夫妻感情破裂,面临离婚,有关财产如何分割?
5、 孩子抚养权应该归谁?
6、 如果男方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和房产,那需要给女方多少钱?
另外,买房时和装修时,约有4万元由男方父母给予,这些钱是否也算共有财产?
自08年8月还贷以来,全部都由男方支付,女方从未支付一分钱。
求好心律师解答,尽量详细一些,谢谢!
最好能根据以上的问题点逐个解答

一、财产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孩子抚养权有关规定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12-10
1、 夫妻婚后于08年在本地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
婚后购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拿房的一方,承担剩余贷款,并按照房屋现在的估价除去未还贷部分比例,补贴现金给另一方)

2、 购房后简单装修,装修费用约6万元。
拿房的一方,补贴适当的现金给另一方,但是要除去装修折价,因为已经装修了多年,这笔金额估计较少。

3、 夫妻于07年生有一女。
孩子不满10岁,一般女方有抚养能力的,判给女方。

4、 现因夫妻感情破裂,面临离婚,有关财产如何分割?
房产按上面所说的分割,存款一般均分,小孩跟谁财产分割就适当偏向谁。

5、 孩子抚养权应该归谁?
法院依据孩子跟谁可以得到更好的生活为依据,孩子不满10岁,一般双方都有抚养能力条件差不多的,会判给女方。

6、 如果男方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和房产,那需要给女方多少钱?
这个你们可以自己协商,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了。
如果法院判,抚养权不是用钱买卖的,得到抚养权的一方在财产分割上会得到稍多的份额。另一方还要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
房子的分法上面已经说过了。

另外,买房时和装修时,约有4万元由男方父母给予,这些钱是否也算共有财产?
父母的赠与,无书面约定的,都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外已经花掉的钱追究其性质也没什么意义。

自08年8月还贷以来,全部都由男方支付,女方从未支付一分钱。
结婚后财产是不分家的,男方独立还贷,也就是等同于双方一起还贷。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2-10
第一,财产分割问题:该房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其应予以平均分割,一方要求将房产分割至其名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按照现在市场价值对其进行补偿,对于未还完的贷款部分,则视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第二,抚养权问题:关于孩子抚养权,如有一方有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或另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都有可能会影响到最后孩子抚养权归谁享有。鉴于小孩至今未成年,对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由双方共同承担,享有抚养权的乙方有权要求另一方一次性或按月支付抚养费,具体金额在1000元每月范围。
第三,关于双方父母的装修款和购房款问题,如男方父母没有要求返还或当时没有明确该款归男方所有,则视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关于贷款部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男方以其收入还贷,不影响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第3个回答  2014-12-10
1、婚后买的房,属共同财产。离婚各有一半。
2、男方父母给的钱,怎么说呢,当时给的时候一定不会想到离婚的事,一定不会说是给你一个人的,而是说给你们的,这样的话,应该作为共同财产。在实际操作时,男方可以向父母写个借条什么的字据,在分割财产时,男方父母可以据此提出偿还要求,不过这样做,她一般来说不会认帐,可能会有一定的麻烦,法官会不会采纳不能确定。
3、虽说还贷由男方支付,女方未出一分钱,但在婚姻续存期间双方或单方的收支都算双方的,所以不能说全是你还的贷她没份。分割财产时,房子要有关机构作评估,现在值多少钱,房子归哪个,得房子的一方一般来说要支付另一方评估出的房价的一半。剩余贷款也由得房子一方支付。
4、孩子归谁,不能协商的话,法官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不管孩子归谁,孩子都是双方的孩子,不能因为父母离婚而剥夺孩子的父爱或母爱,必须允许另一方的探视权(法律有规定)。扶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付孩子扶养费。
我不是律师,但懂一些,希望能帮到你。
第4个回答  2014-12-10
你好,婚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孩子的抚养权。离婚案件比较复杂,建议电话咨询。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