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工会倡议并出资建立的足球队,在活动中受伤算工伤吗

由工会倡议并出资,由员工自愿组织的球队,在下班后进行踢足球活动中受伤,算工伤吗

劳动者参加单位足球队活动中受伤,算工伤。

劳动者参加了由单位工会组织的足球队,按单位的安排参加训练和比赛,在训练或者比赛活动中受伤的,是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活动不是单位统一安排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国务院法制办
《对<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国法秘函[2005]311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你办《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请示》(辽政法[2005]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作为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训练活动而受到伤害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中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