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对拖欠六个月工资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如题所述

劳动法对于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劳动法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及时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拖欠工资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应当利用法律维护好自身合法权利。
法律分析
工资的支付应该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每个月按时并且足额的给付工资,没有正当理由不可以随意克扣员工的工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以上行为属于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针对该行为用人单位应该及时纠正,按规定支付劳动者报酬和相应的经济补偿、赔偿金。出现拖欠工资行为的,员工可以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除此之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个人建议】
如果出现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行为的,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6-06-30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责令支付赔偿金。

如果确实存在克扣和无故拖欠情况,你提到的“具体”处罚规定可以参考这个——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支付赔偿金。

如果是你或身边的人遇到这样的情况,请速至该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时效:60天)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这一情况。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6-07-01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