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现在我想离职,在离职的时候公司要求等新人来了,再带一下新人才能走。

现在我想离职,在离职的时候公司要求等新人来了,再带一下新人才能走,我现在是昨天提出的离职的,希望能后天离开公司。我们所签的合同上关于解除和终止合同要求如下“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接触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等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工作交接时完成时支付”,现在我已经把我的工作移交给我的上司了,上司说没有问题,但是老总就说离职必须要提前15天申请。现在不知道他说的对不对。。我很想离开。
我们老板没有给我们买任何保险。

根据你说的情况可以断定:用人单位不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已然违反了劳动合同法,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得,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直接向公司提出离职且无需对方同意。你之前的工资应在工作交接后当天支付,你完全没有必要等他们招到人替你之后再走。希望能帮到你,请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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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01
对的,必须提前15天申请离职,想快点走就快找个人来顶你
第2个回答  2010-11-01
你老板说的很对,劳动法也不仅仅是保护务工人员的,人家老板和公司也有权利啊,要不每个公司还不黄摊子了,人都走光了啊
看个公司的签约情况,我们需要提前三十天申请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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