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离职,公司要求什么时候找到人我才能走

我是5月25日上岗,口头约定2个月转正,今天是8月7日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交保险,现在我提出离职,压着我的毕业证和一个月工资不给,要求什么时间找到人我才能走。请问:1、我现在是不是还属于试用期?提出离职后3天就可以走了吗?2、是不是可先离职再申请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赔偿?3、申请仲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请您回复一下,谢谢🙏。

    没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两月转正,所以你仍然是试用期;

    提出书面申请离职七天,可以走人,什么都不影响;

    现在如果你就想走人应该做的是书面申请一定要提前七天递交公司,如果公司不接收,你可以在人事部门前拿着辞职书拍个照或采取快递方式寄送,只要对方签单或拒签也好使;

    仲裁准备的材料:考勤记录,工友证明,工资卡条,工作场景拍照,谈话录音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8-07
你好。一般情况下。提前一个月。另外保险都吧买的公司就算了吧。直接劳动仲裁部门投诉。一投一个准。把你的工资条什么的准备好。合同等等之类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