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租用房东店面开了个茶楼,是三年前别人转让给我的,花了4万元,房东看我生意还可以,就动了歪脑筋,想租房合同到期了,收回去自己做,不想出转让费(现在转让出去5万元),她是空房租给我的,到期让我把所有的东西搬走还给一个空房子就行了,大家都知道,里面的东西价值是不可能有5万元的,我拿去处理价值更低。我花几年的时间集聚的人气,就让她强行占有了去。请我应该怎样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