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988年发布的 目前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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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1988-1-26
【失效时间】2008-12-24
【法规来源】
注:本法规2008-12-24已经被id272499法规废止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203
刚才看到 有些疑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部分废止)是为了补充现行民法通则中全面但不细致的部分,给民法通则施行方面提供可行办法。
主要内容:
一、公 民
(1)、关于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问题
(2)、关于监护问题
(3)、关于宣告失踪、宣告死亡问题
(4)、关于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问题
二、法 人
三、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