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个简单的和民法有关的问题

我妈今天早上9点在顺丰(顺丰直营的便利店,有两个人,一个店长一个店员)寄快递,把一部IPHONE忘在了顺丰,被店员捡到了,然后在11点的时候我妈想起来了于是回到了这个便利店。
当时店员拒不承认自己拿了,而且态度十分恶劣,于是我妈向店长提出看监控,店长同意了,并在监控中看到是该店员的行为,店员依然不承认,并且态度更加恶劣,我妈报警,警察来了,这个人才磨磨蹭蹭把手机拿了出来,我妈也去公安局一起处理了。
请问店员这个行为算不算偷盗行为,因为他捡到了别人遗留下来的财物并且拒不承认。

这不是民法问题,而是刑法问题,店员涉嫌侵占罪,根据《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罪是自诉案件,你们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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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31
这里不算盗窃的哦,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他是占有遗失物的行为,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算侵占罪。
这里有一点要注意哈,侵占罪是亲告罪,你不起诉法院是不主动受理的,虽然他态度的确恶劣,不过既然手机也要回来了,还是不要告的好,因为一旦定罪,因为是触犯刑法,对于这个店员今后的影响很大。如果因为他拒不归还的行为造成了你们家里的损失,比如说没有接到重要的电话,以及你们为了找回这个手机所付出的损失,比如误工、金钱等,这些损失是可以要求其偿还的,不过还是那个意思,不是太多的话就不要太计较了,毕竟还能找回来~
第2个回答  2013-07-31
这种情况,一般不会认定为犯罪的。
但是,法律上对这种情况,也是可以认定为侵占罪的。如果你们向法院起诉,他应该会被认定的。
第3个回答  2013-07-31
您好:
该店员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构成侵占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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