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房屋拆迁补偿该怎么样要。

我家在上海一个村庄里开的小型浴池以及商店。当初跟房东签了20年的房屋租赁,以及房屋的使用权。总共花了15万元转修费。现在市政府要拆迁住房。请问我该怎么样要求补偿我的损失。具体的怎么操作?

房屋拆迁不仅需要照顾房屋所有人的利益,对于该房屋的的承租人的合法利益也同样不能侵害,
 情形一:解除租赁协议
  房屋拆迁时,如果承租人与房屋产权人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不再给与承租人补偿。
  情形二:未解除租赁协议
  1、产权置换 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2、承租人获得费用
  3、搬迁补助费:按照建筑面积或合作规定进行计算
  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包括:
  (1)设备搬迁,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4、停产停业损失
  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至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用。
  救济手段
  如果对拆迁方案不满意,建议千万不要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可以依法向房管局提出裁决申请。
相关法律规定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故承租人可以就与拆迁人、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可要求与被拆迁人就安置房重新签定租赁合同。追问

需要先向村里或者拆迁办递交补偿申请书吗?

追答

是的,这个问题并不是必须向房东要钱,是通过协商向拆迁办要的。
根据2001年11月1日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承租人的权利主要有:
   (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
   (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有关拆迁协议无效;
   (3)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
   (4)对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事宜,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5)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6)对拆迁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7)对拆迁人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拆迁的,承租人有权利要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8)对强制拆迁的决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9)其他承租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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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22
1、房内装修;2、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3、租赁合同里约定的赔偿金额及赔偿条款;4、物品的折价处理损失;5、过度房租赁费;6、搬迁费。因为是经营场所,佩服上年度营业收入的倍数。
第2个回答  2013-07-22
你可以要求享受其中的搬迁补助费或者临时安置方案;还有特殊装修补偿费;另外就是要求和户主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剩余年限部分相应租金。追问

我家的房租是一个月付一次的。而且房东跟我们关系特好。没法跟他要钱。搬迁补助费,特殊装修补偿费,这些费用是跟拆迁办要吗?具体的怎么操作?需要写申请书吗?

追答

一个月一付当然也要不了,刚才说的比如是一次性给了20年租金或者定金之类的情况,比如给了20万,才租3年,那这时候因为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就应该退回17万,如果没有这些当然没这问题。
这些费用主要是在拆迁合同上体现,有些会分租户和户主来签合同,有些如果没有那么细可能只会跟户主签,后面这种情况你就要协商好了,否则户主拿了钱不给你就好笑了。总之了解好就没关系了,你也可以主动找拆迁办说明情况,以免出现后面那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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