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师和香港大律司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律师、大律师工作的分工,在出庭权方面就马上可以看出。事务律师的出庭权,只可以到裁判法院、区域法院以及原诉庭的内庭(就是非公开庭)。大律师有无限制的出庭权,从裁判法院到终审法院出庭都是大律师的特权。事务律师不能出庭怎么办?必须委托大律师出庭。分工就是这样的,香港的大律师接受委托的过程必须要通过事务律师。一般公众=需要找大律师给他处理诉讼案件,不可以走进我的所里,不可以跟我直接有联系(谈话、打电话、见面),我们有一个非常严格的规定。如果大律师跟客户开会谈话,必须有事务律师陪同我们开会。大律师和客户的任何联系,必须通过中介人——事务律师的委托,出庭也一样,没有事务律师陪同,大律师是不能出庭的,大律师坐第一排,事务律师坐第二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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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01
两者一样,只是音译。正确的该叫:大律师
或称讼务律师(Barrister),是使用源自英国的普通法制度的国家或地区(包括澳大利亚、香港等)两种律师的其中一种(另一种是事务律师)。按照英国及部分英国殖民地的法律规定,只有讼务律师能在上诉法庭上替当事人进行辩护或诉讼。讼务律师在香港俗称为大状(沿自古代中国的状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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