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17号买了一个二手房,但是房子有两个共有人,一个在国外,其中卖方的一个共有人和我签的合同,要求等到另一个共有人回来后才办理过户手续,先交了1万定金,约定甲方(卖家)返回返还56400,乙方返回1万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由另一共有人不同意卖方,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约定同年10.17号之前办理过户手续。合同是经过中介签的,丙方也就是中介,那么请问下,我的合同有没有什么漏洞啊?
1.约定甲方(卖家)违约返回返还56400,乙方违约返回1万定金归甲方所有。
2.有没有可能在这期间,甲方又买了一套房子,导致我这边的交易税增加?而且,合同有个复选框选择上了:交易过程当中一切税率的变动由乙方(买房)承担。
3.以及还有没有其他漏洞存在,或者对我不利的事情?
4.中介费6400,贷款费8000正常吗?
"如果超过约定时间你们就需要再弄个补充协议,把违约责任的时间重新约定.否则合同失效."
如果他违约了,现在我又没有制定违约赔付时间,等到她违约的时候他还会和我签订违约赔付期限的补充协议吗?如果现在签又感觉太不相信人家了,怎么办呢?如果不签,如果他违约了,那是不是等于我得不到任何赔偿啊?他一直拖一直拖,我定金也交了,而且定金也没有写返还时间。还有中介费也交了,贷款费下个月交。
有没有可能在这期间,甲方又买了一套房子,导致我这边的交易税增加?而且,合同有个复选框选择上了:交易过程当中一切税率的变动由乙方(买房)承担。
追答有可能,但是可能性不太。因为这样做对他没什么好处,没有绝对利益的事儿,人家干嘛还要得罪你呢
追问额,现在不要从道德上来看这个问题,我只想这个法律性更严谨一些啊~
追答他要是真想你说的那样,到时你的税率增加造成你自己的损失,虽说和他的行为有关,但是因为合同里注明了,他也是完全合法的。虽然法律讲因果关系,要看合约的合法性。你们签的合同,完全是合法的。你只能祈祷他不买房子了
追问那假如他又买了一套房子,我这边算是购买他的第二套房,那么税率要增加多少呢?我现在的税大约3万,因为是5年以内的。
追答那要看是在什么地方。还没过户,他的房子还没买,他再买房要加的附加税也不少。所以你不用太担心。他要是去外地买和你也就没有关系
追问我想起来了,那个复选框好像是说的若双方办理过户期间,由于国家税率变动导致的购房款增加,有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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