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从公司的不合理工作调动,工作安排?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本人在公司工作4年了,担任公司采购工程师的职务,现在公司组织结构调整,公司采购部门撤消,全部移到外省的总部上班,本人不想离开现在的工作地点,我的劳动合同上约定了工作地点与岗位是在现在上班的地方,我的劳动合同还有二年才到期,想请问几个问题,谢谢!
1、不愿意去外省的总部上班,属于不服从公司安排,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我有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在内部其它部门安排不好的岗位给我,我不能接受,公司是否可以以不服从工作调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有经济补偿吗?
3、如果我不同意公司的不合理工作安排,然后公司又不给安排工作,我们无法协商一致,把我们丢在一边不管,让我们自生自灭,以消磨我们的意志,达到让我们主动辞职的目的,我是否可以以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未给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我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得到补偿吗?
4、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并能得到补偿?
1、今天接到总部通知,为了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现在统一的外省的总部集中办公,通知我4月6日去总部报到,并要我签收通知,我想请问我能不能签收?后果会怎样?或者去那里报到,我又不想在那里上班,我到底去还是不去报到?我要注意些什么?我担心留下他们不给我赔偿的证据,我觉得发这个书面通知,公司就是想赖赔偿金,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2、公司总部领导跟我谈,可以要我在现在的工作地点,担任联络员的工作,负责基地与总部的沟通协调,虽然是烂职位,但是看在工资不变,仍然在本地工作,今年外面工作也不好找,我也在考虑是否接受这个工作?我想请问,如果接受这个工作安排,我需不需要强调必须变更重签劳动合同,并要求注明工作地点在现在上班的地方,和岗位,我担心的是,我一旦去总部报到,我便属于总部的人了,公司总部可以随时调动我回到总部去工作,或者一旦报到,甚至闭口不谈要我到现在的地方来工作的事,到时我肯定不愿意在外省的总部上班,几天不上班,公司就直接将我解雇,并不给赔偿了。
烦请高人指点指点,最好是法律、或者人力资源的专业人士,时间紧急,我非常着急,万分感谢!

  1. 公司发生变动,要到外省市上班,属于工作地点变更,况且你合同里约定了现在的工作地点,如果公司主动变更地点,就必须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就要解除劳动合同(注意,劳动合同法里取得赔偿有一个前提是看哪一方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你这里肯定应该是公司提出的,记住啊千万不要协商不成,自己就提出辞职,自己提辞职(交辞职报告)是没有补偿的.), 由于是公司原因造成劳动合同不能继续执行下去的,所以公司应该补偿给你,工作4年应该补偿你4个月工资,具体补偿办法你可以查阅下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条例
  2. 你不愿意去外地,公司又不愿给赔偿,当然安排个烂职位给你,逼你自己辞职走人,这是烂公司不愿掏补偿金的惯用伎俩,自己辞职走人就不用给补偿了,公司辞你必须给补偿的,公司也是懂法律的.这一条要看你合同里是否约定了工作岗位和是否工作岗位变动的条款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工作岗位,即使公司变动你的岗位(包括降薪,降待遇)也是要和个人协商一致的,否则就是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公司就要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给个人.
  3. 首先看给你降工资待遇没,如果降太多就不划算了.你的理解举证比较困难
  4. 理解正确,可以依据"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主张赔偿

  总结,从你遇到的情况看,公司是不想给补偿的,就是要逼你自己辞职啊,这是软刀子杀人啊,建议搜集相关证据(工资条,劳动合同,公司变更岗位通知,来往邮件,电话录音等),准备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资料后再跟公司谈谈赔偿,实在步行先仲裁丫的.
  看看你4个月的补偿是多少,如果掂量着性价比合适就走法律途径,如果不合适还是早谋退路,跟丫死抗最后吃亏肯定是个人啊
  但如果钱不少发,又没活干,也别着急,自己可以干点别的,也挺好的.不必一棵树上吊死,追问

工资没变,就是不安排你的工作,随你玩,或者逼着要你转去干没法接受的工作岗位,不想赔偿,我现在想法如下:
1、没有合适的岗位,我绝不接受,等你解除我的合同,赔我钱。
2、工资没少发,天天又没活干,你不说开我,我也不说话,我天天来上班,到再后你开我,还是要赔。
3、如果公司不安排工作,把我的办公桌也拆了,电脑也要我交了的话,移出办公室,我能不能说公司没有提供劳动条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赔偿?

追答

前两点策略正确,对于第三点,建议你找大老板谈谈,注意谈时一定要录音,提前把设备调试好,谈话时,问领导撤办公桌,交电脑是啥意思,是要炒你还是咋滴,就是要引诱丫说出要辞你. 所有管这事儿的都谈,要录音.然后准备劳动仲裁, 仲裁理由就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还有你的劳动条件被公司撤了, 还有如果公司撤了你的办公桌和交电脑的话,你最好让公司出个书面的东西,是公司让你交的.这都是公司"迫害"你的证据.不要单纯说公司没提供劳动条件,这个可以argue的地方太多不利于你最后的胜利.
  对于你问题补充的回答如下:
  1.这个报道签收的通知是不能签的,签了就等于认可了工作变动,认可了对你的安排调动.到时想把你调哪就是哪.
  2.你可以要求变更合同,但工作地点一定是在你现在的地方,工作岗位也一定要明确,而且要注意合同中是否有"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随工作需要变动,员工必须服从"之类的霸王条款.这样的条款是不能签的,要改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变动,双方必须协商一致.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3-22
1、不属于不服从安排,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应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补偿金。
2、同样的问题,因为发生重大变化,就新岗位协商不好,也应由用人单解除合同,支付补偿金的。
3、未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理由不充分,自生自灭,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就是合法的。
4、你的情况,完全符合: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祝你好运!
第2个回答  2012-03-22
如果你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你不服从单位的安排,单位有权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应支付你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追问

是满4年赔4个月工资,还有要提前30天通知吗?

追答

不是满4年陪4个月,因为过错在于你,但是要提前通知

第3个回答  2021-06-25
如果公司安排我去做对身体有害的事情,本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第4个回答  2012-03-22
去劳动局咨询先,再打算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