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公司工作4年了,担任公司采购工程师的职务,现在公司组织结构调整,公司采购部门撤消,全部移到外省的总部上班,本人不想离开现在的工作地点,我的劳动合同上约定了工作地点与岗位是在现在上班的地方,我的劳动合同还有二年才到期,想请问几个问题,谢谢!
1、不愿意去外省的总部上班,属于不服从公司安排,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我有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在内部其它部门安排不好的岗位给我,我不能接受,公司是否可以以不服从工作调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有经济补偿吗?
3、如果我不同意公司的不合理工作安排,然后公司又不给安排工作,我们无法协商一致,把我们丢在一边不管,让我们自生自灭,以消磨我们的意志,达到让我们主动辞职的目的,我是否可以以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未给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我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得到补偿吗?
4、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并能得到补偿?
1、今天接到总部通知,为了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现在统一的外省的总部集中办公,通知我4月6日去总部报到,并要我签收通知,我想请问我能不能签收?后果会怎样?或者去那里报到,我又不想在那里上班,我到底去还是不去报到?我要注意些什么?我担心留下他们不给我赔偿的证据,我觉得发这个书面通知,公司就是想赖赔偿金,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2、公司总部领导跟我谈,可以要我在现在的工作地点,担任联络员的工作,负责基地与总部的沟通协调,虽然是烂职位,但是看在工资不变,仍然在本地工作,今年外面工作也不好找,我也在考虑是否接受这个工作?我想请问,如果接受这个工作安排,我需不需要强调必须变更重签劳动合同,并要求注明工作地点在现在上班的地方,和岗位,我担心的是,我一旦去总部报到,我便属于总部的人了,公司总部可以随时调动我回到总部去工作,或者一旦报到,甚至闭口不谈要我到现在的地方来工作的事,到时我肯定不愿意在外省的总部上班,几天不上班,公司就直接将我解雇,并不给赔偿了。
烦请高人指点指点,最好是法律、或者人力资源的专业人士,时间紧急,我非常着急,万分感谢!
工资没变,就是不安排你的工作,随你玩,或者逼着要你转去干没法接受的工作岗位,不想赔偿,我现在想法如下:
1、没有合适的岗位,我绝不接受,等你解除我的合同,赔我钱。
2、工资没少发,天天又没活干,你不说开我,我也不说话,我天天来上班,到再后你开我,还是要赔。
3、如果公司不安排工作,把我的办公桌也拆了,电脑也要我交了的话,移出办公室,我能不能说公司没有提供劳动条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赔偿?
前两点策略正确,对于第三点,建议你找大老板谈谈,注意谈时一定要录音,提前把设备调试好,谈话时,问领导撤办公桌,交电脑是啥意思,是要炒你还是咋滴,就是要引诱丫说出要辞你. 所有管这事儿的都谈,要录音.然后准备劳动仲裁, 仲裁理由就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还有你的劳动条件被公司撤了, 还有如果公司撤了你的办公桌和交电脑的话,你最好让公司出个书面的东西,是公司让你交的.这都是公司"迫害"你的证据.不要单纯说公司没提供劳动条件,这个可以argue的地方太多不利于你最后的胜利.
对于你问题补充的回答如下:
1.这个报道签收的通知是不能签的,签了就等于认可了工作变动,认可了对你的安排调动.到时想把你调哪就是哪.
2.你可以要求变更合同,但工作地点一定是在你现在的地方,工作岗位也一定要明确,而且要注意合同中是否有"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随工作需要变动,员工必须服从"之类的霸王条款.这样的条款是不能签的,要改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变动,双方必须协商一致.
是满4年赔4个月工资,还有要提前30天通知吗?
追答不是满4年陪4个月,因为过错在于你,但是要提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