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方协议违约金的事

我是2011年将要毕业的本科生,之前和A公司签了三方协议,后来又找到了一家更好的B公司,由于时间紧迫还没和A公司解约,就撒谎去学校又要了一份三方协议,和B公司签了,A公司的三方协议有三张在我手里,有一张在A公司手里。B公司的三方协议三张已经交到学校(因为决定去了,所有早早就交上去了),有一份在我手里(自己应该有的一份),我的问题是A公司协议中附录中印了一个章约定违约金3000,我用交吗,他们手里只有一张协议,不交的话,他们能去告我吗?另外,能不能少交点,有没有有少交的先例?望有这方面经验和知识的朋友帮忙解答。

严格来说,尽管学校还未签章,但是用人单位与你已经达成协议,三方协议中的学校只是一个鉴证人的身份,你和用人单位才是实际的协议相对方,因而协议已经生效。
既然协议已经生效,而你作为一个成年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证明非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况下,你当然要对协议承担约定的民事责任。既然你已违约,当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他们愿意的的,可以告你,而且你肯定败诉。走法律途径,你是必败的。所以还是寻求和他们私下和解吧。寻求他们的谅解。通常企业也没那个工夫跟你打这么小的官司的。至于协商结果,看具体情况了。如果他们的企业比较严格,制度严密的话,就必须支付赔偿金了,否则公司的法务部、人力资源部的台账会很难做,影响工作业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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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5
首先,严格说来,《全国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由于毕业生尚未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故不适用劳动法,所以没有上班就没事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就其民事合同性质而言,如果毕业生违反就业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针对你的问题,实际上比较普遍,建议你积极与A公司协商,争取获得对方的同意。

再次,就“他们能去告我吗?另外,能不能少交点,有没有有少交的先例?”等问题:

1、你若合法签署了协议,而你拒绝履约,则A公司是有权要求你履约或者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的;
2、能不能少交点,一般来说,都可以协商的,而且很多公司也都不会较真,大量的解除三方协议的学生并没有实际承担违约责任。你可以主动说明情况,并要求解约,进行友好协商,但即使对方比较强硬,一般也不会就该违约金去法院起诉你(由于是民事合同纠纷,应由法院受理)。

(由于你提问两处,特此粘贴回答)
第2个回答  201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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