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连续工作了3年多了。单位辞退我。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如题所述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6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二倍)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 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6-23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你没有过错,单位辞退你,单位应支付你6个月的工资。追问

可我前2年的合同丢失了。怎么办呀 ?

追答

合同应该至少2份,想法把单位的那份拿到或复印下来,或者去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23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纵横法律网 穆守义律师
第3个回答  2011-06-23
我想最少是一年有一个月的赔偿,或是更多,就看你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怎么规定的。
第4个回答  2011-06-23
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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