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联系工作了12年了,公司从来,没有主张,与我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这样合法吗?

如题所述

如你所述,该种情况公司应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签署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需要从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相关法条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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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25
什么时候签的第一份劳动合同?后面如何续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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