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7-10
提供下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供参考,具体应按照你所在省、市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致残7—10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2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0个月;九级伤残的,为8个月;十级伤残的,为6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2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5个月,九级伤残的为10个月,十级伤残的为5个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