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如下:
与A公司已经签订了三方协议,违约金填的4800,三方协议已经交给学校去办报到证,目前还没毕业,找到了B公司,薪资更高而且工作是自己喜欢的兴趣方向。
B公司不需要我的报道证,只需要劳动手册就可以。
A公司存在一个情况,答应给的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不予返还。
我看到网上说,劳动 fa 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目前在实习期也是试用期,是否可以因此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有赔偿责任?
谢谢大家!!!真的很担心!
要如何和A公司说才可以不给违约金?
档案还没有派到A公司
如果你不需要三方协议你就不说,拖着就行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当时A公司明确实习期可以抵扣试用期,是否就算在试用期内呢?
没有其他有利证据了
你好,试用期是正式劳动合同才有,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祝你维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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