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速算扣除数法计算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税时的计税公式是: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的计算公式是:
本级速算扣除额=上一级最高所得额×(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数超额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
用上述公式求得的速算扣除数,可用直接计算法验证其准确性,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第2级验证如下:
①用上述公式计算:500×(10%-5%)+0=25
②用直接计算法计算
全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2000×10%=200
超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500×5%)+(1500×10%)=175
速算扣除数=200-175=25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的速算扣除数是本级速算扣除额=上一级最高所得额×(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以数超额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计算得来的。用直接计算法计算:
全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3500×10%=350;
超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3000×3%)+(500×10%)=150;
速算扣除数=350-150=200。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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