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就是,速算扣除数是人为定义好的一个数字,目的是为了快速得出需要交纳的税金。否则,每次计算的时候,都要按照一个个层级计算每个层级所需要加纳的税金,然后再相加求总计需要交纳的税金。
以下是最新2019年政策规定5000及以下工资免税的各个工资层级对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下面举例说明速算扣除数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快速计算公式(用快速扣除数方式):(工资收入-政策规定的免税部分(目前规定是5000元))* 对应层级的税率 - 速算扣除数=应缴纳的税金
比如:员工A工资是21000元,那么用快速计算公式计算就知道员工A的应缴纳税金为:(21000-5000(免税部分))=16000元,所以应纳税的工资金额为16000元,适用第三层级(12000~25000元的区间)的税率和扣除数,按照公式得出员工A需要交纳所得税为:(21000-5000)*20%-1410 = 1790元
问题:那第3层级的速算扣除数1410元怎么的出来的呢?
答案:很简单,本来我们计算税金是要根据工资一个个层级去算每个层级要交纳多少税金,然后把所有层级要交纳的税金相加就是总的应缴纳税金。但是如果每次都这样一个个层级计算,就很繁琐,也很容易出错,所以就干脆改变一下计算方式,直接按照(工资总额-免税额)*对应层级的税率 - 某个数字 这样的公式计算,也就是说,直接算一个层级的税金然后减去某个不变的数字就等于应该交纳的税金了,省去了每个层级都计算的麻烦。总而言之,这个速算扣除数就是反推出来的数字,作为工具使用,这样下次计算就不用一层一层计算后再相加了。
下面我们看一下如何反推计算得出【速算扣除数】:
【各层级计算规则】每个层级的区间数字差额就是要交纳税收的金额基数。比如,第二层级的最多应纳税金额基数是12000元-3000元=9000元,如果工资所得超出这个差额,就要计入下个层级。
仍然以上面的员工A为例,工资是21000元,那么按照一个个层级分别计算的方式就是:
应纳税收入部分为:21000-5000 = 16000元,属于第三层级的数字,所以我们应该计算三个层级的税金,然后再相加就是员工A应该交纳的税金总额。
下面看看如何计算每个层级的税金:
第一层级税金:
16000超出第一层级3000元最大值,所以第一层级按照3000元和3%税率全额缴纳税收,计算公式:3000*3%=90元
第二层级税金:
16000-3000(第一层级已纳税金额)=13000元(剩余未纳税金额),按照第二层级的最大应纳税金额是12000-3000元=9000元,13000 剩余未纳税收入>9000元,所以,第二层级按照9000元全额缴纳税收,计算公式:9000*10%=900元
第三层级税金:
16000-3000(第一层级已纳税金额)-9000元(第二层级已纳税金额)=4000元(剩余未纳税金额),按照第三层级的最大应纳税金额是25000-12000=13000元,4000 剩余未纳税收入<13000元,所以,第三层级按照4000元缴纳税收,计算公式:4000*20%=800元
好了,每个层级都计算出应该缴纳的税收了,现在就把每个层级的税金全部加起来,就是员工A应该为国家缴纳的税金了。
计算得知员工A应缴税金为:90+900+800=1790元,是不是和前面用速算扣除数得出的金额是一模一样??
所以,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已经明白了,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按照一个个层级计算的方法了。最后,我们的主角【速算扣除数】就要出场了,反推计算方式如下:
应纳税收入金额*对应层级税率-实际应缴税金=【速算扣除数】
以员工A为例的话,应纳税收入是16000元,对应第三层级区间,计算公式为16000*20%-1790=1410元(这个数字是不变的,不管工资如何变化,只要是第三层级的,这个差值就永远是1410元),这样下次计算就直接减去,是不是非常方便呢?
好了,有关【速算扣除数】的回答,就到此结束了,希望能帮到大家。谢谢!
林才堡34923948,2018年12月30日@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