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现我公公有外遇,我婆婆和公公已分居三年,有两个孩子,我老公28岁,他弟弟26岁,均已工作,现在双方情况介绍:
1、公公是干部公务员,还未退休,婆婆05年开始按月领取退休养老金(当时每月300元),之前十年在家务农!
2、家里盖了两层六间房!
3、从2005年公公离开家后再没有给过家里钱!
房屋:因为是在农村盖房,现还没有房产证,是否可以以两个孩子的共同名字办理房产证!如果协议离婚,是否可以规定孩子一方一个,在老人百年之后强制子女继承权(因有一方为过错方),后再娶的老婆及其子女没有继承权!
工资:因为双方工资差异较大,是否可以要求将这几年应该为夫妻共有的财产金额补回!
总之一点,婆婆担心如果协议离婚财产平均分配后公公任意处置自己的那三间房屋,是否可以在条款中明确规定?说得似乎有些凌乱,不知各位是否能明白意思?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离婚后孩子是有继承权的。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