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否可以约定财产孩子有继承权?

因发现我公公有外遇,我婆婆和公公已分居三年,有两个孩子,我老公28岁,他弟弟26岁,均已工作,现在双方情况介绍:
1、公公是干部公务员,还未退休,婆婆05年开始按月领取退休养老金(当时每月300元),之前十年在家务农!
2、家里盖了两层六间房!
3、从2005年公公离开家后再没有给过家里钱!
房屋:因为是在农村盖房,现还没有房产证,是否可以以两个孩子的共同名字办理房产证!如果协议离婚,是否可以规定孩子一方一个,在老人百年之后强制子女继承权(因有一方为过错方),后再娶的老婆及其子女没有继承权!
工资:因为双方工资差异较大,是否可以要求将这几年应该为夫妻共有的财产金额补回!

总之一点,婆婆担心如果协议离婚财产平均分配后公公任意处置自己的那三间房屋,是否可以在条款中明确规定?说得似乎有些凌乱,不知各位是否能明白意思?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离婚后孩子是有继承权的。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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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0-31
可以约定财产的归属,包括房产的所有权,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2个回答  2008-10-31
孩子已经成年不需要抚养了,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可以立下遗嘱将来由孩子继承并公证,但必须是自愿的。其他财产如果有证据的可以要求分割。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10-31
不可以,对方有权自由处置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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