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在总帐会计,明细帐会计以及出纳之间的传送程序

我要问三个问题:
1.出纳、明细分类账会计、总账会计之间,有着很强的依赖性。它们核算的依据是相同的,都是会计原始凭证和会计记账凭证。这些作为记账凭据的会计凭证必须在出纳、明细账会计、总账会计之间按照一定的顺序传递;它们相互利用对方的核算资料;共同完成会计任务,缺一不可,我是想问这个”顺序传递”是什么顺序呢,由谁开始传又由谁结束呢,
2.支票,收据,银行印签分别由谁拿呢,
3.库管和出纳会计之间又是怎么制约呢?

1、出纳是做现金、银行收入支出的往来业务及现金、银行账;明细账会计是做客户往来业务(如应收、应付等)及登记明细账;而总账会计是根据以上两个会计的汇总来登记总账出报表的。(也就是说出纳和明细账会计做完后将这些交给总账会计)
2、一般来说支票、收据、及印鉴(一般印鉴都是人名章和财务章)都应由出纳保管。但是有的企业出于安全考虑会把人名章或财务章其中的一样交给会计主管或经理保管。
3、库管和会计之间主要是核对库存数量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11-23
您好,现对您的问题作如下具体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经手人在原始凭证上签字-主管会计审核后签字-公司负责人签字-出纳结算-明细账会计-总账会计

2。支票和收据专人管理,银行印签专人管理

3。正常的分离制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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