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目前国有企业的劳动用工都是采用合同制,并没有什么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区别! 如果你与单位签定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长期合同了!简单的说,就是你没有犯错,单位不能开除你,即使你犯了错,也要拿出证据,即使单位拿出证据,如果不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情形,单位也只能按照你无法胜任本职岗位工作来处理你。也就是对你进行培训再上岗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其他具体问题可以参照: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发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全文:
http://baike.baidu.com/view/1027506.htm追问可是我有个铁路的朋友说我这不是编制员工,虽然签长期合同也不是正式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