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要卖房子

我是去年年8月8号签的租房合同,租期一年,押金2000,半年一交,现已交满了一年,提问:
1房东要求我月底前搬出,可本月房租仍要收满一月,合理不合理?(也就是我若21号搬,22号到31号的房租仍要收取)
2.我若决定继续租下去到合同满为止,他们有没有权利赶我走?或者擅自进我租的这个房子
3.如果我决定拿钱另租房子,那他们扣除水电退还给我的房租,违约金,押金该在什么时候退还给我
4.我可不可以要求几天的找房,搬房的时间

相信很多人或多或少都会有租房的经历,也可能在租房过程中遇到一些纠纷。如果在房屋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房东要违约,收回房子。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在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提出一个新的履行期限,称为宽限期或者延展期,要求违约方在该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赔偿损失,在合同法上也称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3-23
1:属于房东违约,他需要给你违约金,即押金2000元!如果他给你违约金,你也不要在乎那没住满的几天了!
2:法律上有句,买卖不破坏租赁,即即使他卖了房子,你仍有权住,否则可以告他
3:在你搬离房子前
4:你当然有权力要求,现在房子的使用权归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3-23
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要求住户搬出,是单方面违约。
你有权拒绝搬出。
但如果房东与你商量,在满足你的要求情况下,可以搬出。
这就要双方重新商量了。
房东和住户都是平等的,都有遵守合同的义务。
祝你好运!
第3个回答  2009-03-26
1。这个问题你可以和房东商量一下,结果那就看你们怎么说了。
2。如果你们的那个合同是合法的话,那他就绝对没有权利赶你走,或者擅自进你租的这个房子 ,他肯定明白那是违法的。
3。这个你得和他商量,我个人觉得,越早越好,因为,钱这个东西大家都很敏感,你也不可能天天都追人家要。你麻烦,人家心烦。
4。这个问题你可以和房东商量,也可以和新房东商量。
第4个回答  2009-03-23
可以叫他支付违约金。他违反合同
一般违约金是押金的一倍
他支付你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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