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提前解约,不付租金,联系不上租客,房东可否收回房屋撬门进入

合同签至明年3月份,租金为3月一付,现在要收第三次租金,但租客提出不租了要解除合同,但有迟迟不搬离,联系租客,手机,短信都不回,房门钥匙在租客手中,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房东我能否撬门进入。

  不要擅自撬门而入。
  按照相关法律,只要和租房人签订了合同,双方就建立租赁关系,就必须依照合同践行。租赁合同一般只有约定迟交租金的违约责任,肯定没有约定迟交租金可以提前撬门进入。假使在合同期间内,真的长时间没有办法联系到租客,也应当在附近居委会或者派出所,是工商户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所联系说明找不到租客的事由,由有关单位作证,然后进入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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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11
找片警协调解决,如果你实在想撬门,找人做见证,把租客东西登记造册。租金可以按日算。
第2个回答  2010-08-19
先到所辖派出所说明缘由,再出示房产证、身份证、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请派出所介入解决,如果还有什么手续,派出所会告诉我们的,祝你好运!
另:千万不要私自撬锁、咱们等,这种违法行为不但不会帮助你,反而会让你在经济方面付出“代价”,因为按照相关法律,只要和租房人签订了合同,就是双方建立一定的买卖合同,即便承租方违背了一定的条款,作为国家法律偏向于弱势群体的仲裁方向,租赁房就和给予一定金额的赔偿,说白了,现在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可以打赢这场战役,千万不要“小不忍,则乱大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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