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卖房,成交价55w,买家用公积金贷款,请问在房产局办理过户后余额没有到账期间有什么样的风险?怎么才能有效保障卖家权益?还有,我们约定交易产生的所有税费都是由买家支付,即卖家净收入55w,那么请问,税费是在什么时候发生?具体的交易程序是什么?会不会因55w房款打到卖家的账户中后又要从中扣除卖家的相关税费(如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导致卖家利益受损拿不到净收款55w?我是天津的,请问有没有天津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