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6年多,有4年的社保没交,可以要回吗?

我现在还在公司上班,从2004年到2008年初,一直没交,从2008年下半年每月以50元社保金补发到工资里,2010年又以每月110元补发,但110元中有60元是我的加班工资,50元才是社保,他们这样加到一起合理吗?

合理是明显不合理的
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是应该帮买社保的
但是要回的话要看各地劳动部门对这个的支持力度了
有的地方明确表示不支持追索的
还是咨询一下劳动部门的好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7-30
那是公司应当依法支付的钱,当然可以要回来,理直气壮地要回来,他们的做法是违规的,如果你去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他们,他们会被政府罚款的
第2个回答  2010-07-30
是违法的!根据国家规定单位是必需跟你交五金的!如果要发给你的话!今年应该是180元左右!
第3个回答  2010-08-03
从劳动法的角度,没有给你缴纳社保是公司违反了劳动法,从2008年1月1日起,公司开始给你缴纳社会保险,到现在已经有2年多了,根据劳动仲裁诉讼时效只有6个月。现在起诉已经没有意义了,很多地方劳动部门不支持的。既然现在给你补发50元,你就先拿着,如果你年轻,将来社保确保在退休前能交满15年,这个每月50元钱基本是你额外得到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