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办理房产证

男方单位集资房当时没有开始办理房产证,搬家后离婚约定将来房产证办与女方名下,离婚8年仍然在这所房子里共同生活,现在开始办理房产证了,男方通过单位集体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把房产办在自己一人名下,女方怎么追回房产?

这种情况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这套房屋。
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离婚时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待取得产权证后再行分割。
所以,只要提供证据证明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屋,你就可以分割这套房屋。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0-21
这个问题很好办。女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人再婚时单位集资买房,是属于共有财产。可以要回自己的一半。要想全部要回,那是不可能了!因为你们再婚时,没有做财产公正。所以,你能要回自己的一半就很不错了。
第2个回答  2019-10-21
所谓空说无凭,男方只是对女方的一种承诺;女方同时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现在,男方攺变主意了,这也是用一种忽悠方式提弄女方而已。
第3个回答  2019-10-21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有效并要求对方履行,将房产过户到女方名下。官司能赢的。
第4个回答  2019-10-21
你可起诉法院,要求法院而按照离婚时的约定给予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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