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1-20
您好!
离婚时一方有居住权(无所有权),现在房屋拆迁,如果确有住房困难,另一方(有所有权的被拆迁人)可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也就是说,新的安置房不能分割,但可以给无房一方一次性帮助。具体帮助数额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诉请法院判决。
关于一次性经济帮助的依据是:法发[1993]32号“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4条:“婚姻存续时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当然,这要以无房一方未再婚为前提,如果已经再婚了,生活扶助的义务应由新的配偶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