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权要求分得房产吗?

88年因为单位要分房,已经生了我的父母才去领了结婚证,分得了一套房,但95年我父母离婚,经过法院调解,调解书上写明房子归我和父亲,母亲什么也没要还承担了还欠款的条件,98年房改后,我父亲将房子买下,由公产房变为私产房,两年前我父再婚,今年我父去世了,我想请问如果公产房时房证上居住权有我和母亲的名字,可不可以要求分得一定份额的房产。(我继母做了一份伪造的代书遗嘱要求分得我家的全部财产)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婚姻法中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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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22
你父亲买下产权时,需要所有使用权人的同意,你同意了就代表你放弃了使用权。(公房使用权一般以户口本为准)。事实上,法律上没有代书遗嘱的说法,代书的等同于口头遗嘱,法律效力是最低的。当时是否两个见证人?当时你父亲思维是否清楚?有没有因为得病,思维混乱?遗嘱是否合情合理?法院判决口头遗嘱无效的情况还是很常见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0-22
可以要求分得一定份额的房产
第3个回答  2010-10-22
首先房产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如果他去世,又没留遗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分配房产,也就是由他的配偶、父母、子女来继承,本案中也就是你和你继母有继承权。你母亲是没有继承权的,也没有居住权。
第4个回答  2010-10-22
产权证上如果只有你父亲的名字,就房产来说他可以订立遗嘱来决定房产的分配。代书遗嘱在法律上是有规定的,要两名无利益关系的证明人同时在场并当场签字才能有效。如果你不能证明遗嘱系伪造或无效,你就不能分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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