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条件我是否有权起诉分房产?

房产是在婚前购买,但一直未办房产证,在于男方结婚第二年时,男方父母办了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并且,户口改为男方为主,我为副主,其父母也在户口里,现今,孩子三岁半,因男方沉迷游戏并不务正业已经分居一年半,并且现已有外遇,去年逼我办离婚证,因为倍偿的原因,故一直拖现在,现我心力交卒,想通过法律让我获得赔偿,孩子肯定是会判跟我一起生活,我能否有权分割房产?或者说要拿出什么样的证据来分割房产?(我无居定职业)

1、首先对您的情况深表同情,和这样的男人离婚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2、按您的问题分析,本案中的房产应该是男方购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本案中的房产符合该条第一项的规定,因此在原则上您没有分割房产权,但是《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您没有固定职业和住房,所以男方应给予补偿。
3、对您有利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您的情况符合第二项中的规定,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民事法律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您要向法庭提交证据予以证明。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所以在财产分割上因您要抚育子女,有权请求补偿,男方必须进行补偿。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什么是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5、抚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2-06
你这种情况,因为房产是你们婚前男方父母买的,如果没有证据表明是赠与你们夫妻的,只能视同是对你老公个人的赠与,所以你无权请求分割房产,但是因为你无居住的地方,你可以向法院主张居住权。如果你老公有外遇,你可以主张你老公对婚姻有过错。从而要求你老公承担婚姻过错赔偿责任。小孩子是否会判给你要根据小孩的年龄和小孩判给谁更有利于他的成长来确定。
第2个回答  2011-02-06
房子是婚前财产,你没有产权,但是你和孩子都有居住权。你可以一直住在里面,如果离婚,男方要求你搬出去,男方必须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偿,否则你可以不搬的。经济补偿金额,你最好咨询一下律师,不要让男方用几万元就把你打发了。
孩子的抚养费也要争取。
同时你要掌握男方有外遇的确实证据,这样法官在判离婚的时候,会倾向于你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2-06
婚前购买的房产以谁的名义买的就归属谁,以在房产局登记备案购房合同上的名字为准。婚后拿到产权不影响房产的归属,如果婚前是你购买的,不因婚后拿到产权证而转化为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登记为一方的名字,那么需要提供相应证据,如果登记为男方的名字,你只要能提供当初共同购买的证明,可以取回当初的出资款。孩子一般法院倾向判给女方,除非有其他不适合判给女方的情形才会判给男方.
第4个回答  2011-02-06
你要证明房子是你和他共同购买,房产证是婚后办的,你可以以此要求分割房产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