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8年半,但中途只签一次合同,有效期为3年,后面4年多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算

无固定期限合同?现被迫辞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可要求经济补偿和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呢!

这样确实算已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但是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应该是拿不到的。找个律师申请仲裁吧,律师可以最大化的帮你索要各种补偿。追问

从我知道自己人生权益被侵犯开始,其实公司还未足额支付我的加班工资以及每年高温津贴和双休日加班工资,想肯请哪位高人推荐一位(劳动纠纷)的资深律师,我人在无锡!本人在此谢过!

追答

对,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律师肯定把加班费,高温补贴,年休假等等都给你要回来。像这种案子只要正规的稍微大点的律师事务所都能替你打赢了。法律是倾向于劳动者的。无锡也肯定有很多正规的律师事务所,打听一下看看吧。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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