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权:
奴隶制社会奴隶作为生产工具,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也被叫做“会说话的工具”,没有人身自由及基本的人权。而封建制的经济基础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农民较奴隶而言,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地主对农民的剥削与奴隶主相比,是较轻的。
2、生产资料:
新式生产工具的出现,铁农具和牛耕的普及推广普及,是生产力发展到新水平的标志,但较先进的生产工具在奴隶劳动中不能被广泛采用,这证明奴隶制生产关系已经成为生产发展的桎梏了。
新兴地主阶级的改革,由于生产力水平大幅提高,私田开垦越来越多,私田主人不向国家缴税,改变了对耕田者的剥削方式,让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
保留一部分,这种剥削方式与奴隶制相比,更能调动生产者的劳动积极性,逐渐取代了旧的生产关系。
扩展资料:
1、奴隶制
古代最典型的奴隶制是罗马帝国,此外,古希腊、古埃及、古巴比伦、战国以前的中国,南北战争以前的美国南方,以及以前一些英国、法国、俄国的殖民地及世界许多民族都存在有奴隶制。
然而,奴隶制不能等同于奴隶社会。奴隶社会是不是任何地域任何民族的必经阶段?这一观点仍存在着争议。
奴隶制产生于能产生剩余产品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当时认为合法的拥有和控制制度。在典型的奴隶社会中,法律确认奴隶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奴隶主对其握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可随意奴役、买卖和杀害。
奴隶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任何自由和权利,奴隶的后代也世代为奴。早期的奴隶主要来源于异族战俘。习俗上禁止本部落成员奴役其他成员。
后来本部落成员可以充当奴隶的制度建立后,有时本部落成员中也有被充作奴隶的,但常作为一种惩罚,如无力还债的负债者和判刑服罪者。
英国社会学家霍布豪斯认为,在文化演进的初级阶段,如在低级狩猎部落里,是没有奴隶制的。只有技术发展到一个劳动者能生产出超过他本人所需的剩余财富时才能有效地使用奴隶,所以奴隶制的出现常限于一个相当发达的农业社会里。
2、封建制
封建制度是以封建主占有土地,农民(或农奴)剩余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制度。而封建主则是由君主分封的,封建主有义务保卫君主。而君主也有义务保护自己的封臣。
封建主对于农民或奴隶的基本形式是地租,农民(或农奴)耕种土地所有者的土地,绝大部分产品作为地租被封建地主剥夺。上层建筑主要是以等级制为特点的封建制国家,属于众星捧月的社会结构。
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是以维护封建制度和封建等级制,宣扬封建道德为主要内容。在封建制度下,社会基本的阶层是封建主和农民(或农奴)的矛盾;
并且社会等级森严,封建主世代皆为封建主,农奴世代皆为农奴,在宗法制度的影响下维护了这个脆弱的社会关系,相对于中央集权时代的社会阶层可以互相转换有本质的区别。
在这个金字塔式的森严等级下农民(或农奴)生活贫困,无政治权利,他们与封建主之间的矛盾十分尖锐。
随着社会的发展,铁器的使用增加了社会生产力,旧有的井田制度不再满足于社会发展的需求。私有田地开始出现,井田制度开始崩溃,旧有的社会体制开始解体,周王室的衰微,导致中央控制力量削弱,周朝的封臣的离心力开始产生。他们不再将周王室放在眼里。
随着思想的解放,平民的意识开始觉醒,奴隶的生产积极性下降,并不断暴动。(如盗跖领导的奴隶暴动)
觉醒的士大夫阶层开始走上历史舞台,周朝晚期的百家争鸣局面开始形成,而周朝的诸侯们为了在纷争中胜出;
纷纷开始了各自对自身变革的探索(包括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秦国的商鞅变法,以及楚国吴起的变法也属于诸侯国各自促进社会变革的范畴)百花齐放的百家争鸣局面也成为社会变革的助推力。其中法家的思想走上了社会变革舞台的前沿。
在春秋战国的战火洗礼下,借助法家思想的秦国首先先于其他六国完成了社会变革,并成功的统一中国,确立的皇帝制度。秦始皇成为中国中央集权社会的第一个皇帝,从此,周朝维持800年的封建社会结束,取而代之的是新兴的中央集权制度,并将新兴的郡县制度付诸实践,中国自秦朝后进入帝王时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奴隶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封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