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子长期不住,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

由于本人长期在外地工作,在沈阳买的房子两年多没有住人了,昨天临时回沈,去房子那取些东西,发现门上贴了一个由房子物业部分贴的催缴物业费单子,我的房子92平方米左右,物业费1元/平方米,说我拖欠了2年,一共需要交纳2000多元的物业费,并且需要交纳1800多元的滞纳金,我非常不理解,就找到物业去咨询。经过协商,物业说滞纳金可以不交,由于我2年多没有居住,物业费给我打九折(合计约1900多),不用交电梯费。我问他,这么收费是否有政府标准,他们拿不出来,说是业主委员会与他们签订的合同是这么写的。在这之前我根本不知道有“业主委员会”的存在,而且什么时候成立的都不知道,他们回答我说第一期的业主委员会到第三年就过期了,现在是第二期的业主委员会,在一个多月前新成立的,由于我不在家,他们无法通知我。我当时很生气,他们以前催缴物业费的时候给我打过电话,而且给我父母也打过电话,这个能代表我利益的“委员会”成立居然不通知我,他们所签订的任何合同我都不知情,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如何缴纳物业费,如果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我是否可以与物业协商交纳呢?
交还是不交,总得有个依据或者法律性的条文吧!
我是做投标工作的,经常与规范与条文打交道,我觉得既然需要交费,就需要有相应的标准,这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我不是赖着不交钱,但是总得有明确的说法,如果政府或者相关部门有明确的规定,我肯定该交多少交多少,不是说一句必须交就可以的。
谁知道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条文什么,在哪能查到?

您好!只要开发商已经交房,不论入住与否均需要缴纳物业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房屋空置未使用,也应当缴纳物业费。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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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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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9-09-21
要交,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没要求所有业主必须同意,你的态度取向决定不了业主委员会的成立,
如同:不是有某几个人大代表的反对,某个法律就无法获得通过
你不住,物业不能因为你就停止提供服务,是你自动放弃了享受该项服务
第3个回答  2009-09-21
要交的!
房子是你的,即使你不住,物业还是要交的,可能你心理会觉得很不公平,但你不用愤愤的了!
第4个回答  2009-09-24
人家已经给你面子了 让你少交了。
你即使不在家 人家物业也在帮你看房子.

交还是不交,总得有个依据或者法律性的条文吧!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物业和业主的供应关系,合同关系上面有明确规定。
你即使上法院 法院也按照物业法的规定处理。

只要房屋有主人,主人必须缴纳小区物业费,物业的职责是规范小区,保持小区情节,安全,即使你不在家,物业也必须尽到保护你家房屋的责任。
所以即使你不在家 你也必须缴纳物业费。

你家门口的垃圾 不仅会影响到你自己 更会影响到邻居,不管你是不是在家 不管你是不是扔垃圾,物业都清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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