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辞职,公司不批准怎么办?我是签了劳动合同然后只做了一个月,他们说规定要三个月才可以辞职。

我想辞职,公司不批准怎么办?我是签了劳动合同的(但劳动合同都在公司那里,他们解释说要盖章保存,但是为什么我那份合同一个月都没有给到我手上),然后我只做了一个月,他们说规定要三个月才可以辞职。并且三个月后提交辞职申请还要等领导批准,再等一个月。请问劳动法法规里规定要三个月才可以辞职的吗?这样符合规定吗?

完全不符合标准,只需提前30天即可书面方式通知单位即可。

如有以下情况更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20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上海律师

第2个回答  2021-01-20

员工想要辞职,公司可以不批准吗?

第3个回答  2019-02-17
要不给你个可以辞职的理由?
第4个回答  2019-02-17
在总体上,孙悟空是一个“古典式英雄”。既是一个充满游戏精神的可爱英雄,又是一个也会遇到艰难困苦,遭受人生挫折的的英雄。显然,在被如来佛的魔法镇压之后,孙悟空显明为一个不彻底的英雄和遭遇灾难的英雄,身体和精神同时被囚禁。从具体细节考察,孙悟空是一个神话的虚幻英雄,而且是一个不断求援的英雄,是必须借助法术和宝物的英雄,在大闹天宫之后,他的英雄形象则表现出在对凡人的救助上。和司马迁《刺客列传》中的英雄相比,后者则是充满历史理性的英雄,呈现悲剧色彩的英雄,也是道德和伦理意义的英雄,洋溢实践理性的斑斓光辉,因而是真实的和可敬的英雄。比较之下,孙悟空只能是可爱而不可敬的虚假英雄。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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