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合同工的待遇

我是一名事业单位的合同工人,但是上班快三年了,单位上和我没有任何的合同,待遇远差那些正式工,单位有没有义务给我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请有关人士帮帮忙

1、未签劳动合同,你有权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要求双倍工资补偿;
2、入未交社保,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
3、如单位存在未足额支付工资、不付加班费、延长工时情况,属违法,你有权要求补偿;
4、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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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11
没有合同的是“黑”合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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