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

我在工厂上班二个月了觉得工作不适合我要辞职可是厂里的领导不同意给我办理辞职,我该怎么办好呢?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只要提前规定的时间提交辞职信,过了规定的时间就可以离职走人了,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和同意。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据此,单位无权阻止您辞职,且在您离职时应该将您的工资一次性支付给您。如单位阻止或拖欠克扣您的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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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11

如果你是实习期,那么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正式员工就提前三十天,辞职不需要领导批准。

企业没有权利不发放你的工资,也无权扣你工资,如果你辞职单位不发放工资您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解决不了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接触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接触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扩展资料:

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双方约定的超过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规定,则在劳动者通知30天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解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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