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更换他人的名字。
其流程为:
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向村委会提出宅基地移交申请;
2.拟用地者向村委会提出使用该宗宅基地申请;
3.申请人持申请书、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宅基地移交申请、身份证和户口本到乡级国土资源所提出申请;
4.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界址调查、完善资料;
5.乡级人民政府审查;
6.国土资源局审核;
7.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8.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扩展资料:
基地允许建房,但建房之前还需要提出申请,经批准以后,才能凭宅基地证和准建证去申请办理房产证。
宅基地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的确权问题,虽然《物权法》已有相关规定,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是,由于宅基地本身的使用限制和建筑物无法与土地分割的实施,造成宅基地相对应的房产证没有实际用途--无法像国有土地上的房产一样,可以抵押、出售以获得其实际收益。
宅基地证,即“集体土地使用证”,但集体土地使用证具有更为广泛的定义,既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还包括其他集体或集体内部成员所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如:村办学校、办公室、村办企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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