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绝不自融。P2P这个词特指点对点的借贷服务,本质上是金融信息的中介。自融平台,既不符合P2P的定义,也绝对违反了十大监管原则不得自融的明确规定。除了一些明显的自融平台,还有一些平台通过信息作假,虚构借款人,蒙蔽投资者。因此,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定前,需认真查看平台披露的借款人信息是否完整详尽。通常正规的信息披露平台会选择与行业权威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将平台项目的信息进行备案与公开展示,真正做到真实透明,以供投资人进行甄选。
其二,杜绝资金池。资金池指预先把资金做一个归集,然后再去寻找投资或出借渠道。其风险在于,每一个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债权债务无法一一对应,很难追踪资金来源和去向。因此平台将面临很大的流动性风险,最终导致资金链条断裂,无力偿还借出人的资金。
根据经验,投资人可采用如下方式判断平台是否存在资金池:一个成熟的平台出借人和借款人都应当是比较分散的,如果在某个平台上发现某些ID经常出现,不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则这个平台可能存在虚假借款的情况。
其三,小额分散。普惠金融不仅是一种理念,更是控制风险的有效方式。与银行不同,坚持绝对的小额分散原则是P2P平台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从现状来看,P2P是传统金融系统的有益补充,传统金融机构已有系统对大额客户进行服务,而P2P行业可以更为灵活专注补充现有金融系统服务的不足。
其四,切莫追求高收益。在挑选安全优质的平台后,广大投资者还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投资。投资者挑选P2P平台时要看其项目收益是不是在安全范围内,收益并非越高越好。利率越高,实际上风险就越大。优先选择安全可靠、债权债务清晰,没有期限错配的产品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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