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公司是每月15号发工资,前面有一哥们在这做了一个多星期后辞职了,公司找了各种借口没给他当天结算工资。虽说15号会发,但那哥们和我讲公司根本没要他的银行卡号,怎么发?
所以我担心自己离职后,会不给工资或被更加严重的克扣掉一定的数目。
我4月底入的职,试用期三个月,也就7月底转正。但这公司克扣工资等因素让我觉得待在这样的一家公司,对人生没有帮助(我是刚毕业的学生,目前对工资看得比较淡,只要学到东西,工资低点没事,但这家公司没有干货可以教我)。所以下周二(8号)就提出辞职,工作到周五(11号)。但怕公司会更加克扣工资。应聘时谈的是1800底薪+提成,而真正发工资却给的是1200+600浮动奖金—一个月最多拿到1600多点。5月初我已把试用期合同签好交给行政的人拿去盖章,但现在合同还没给回我那一份。几次问她拿,找了各种借口说合同还没盖章,让我等。
请问:能11号离开的当天就结清工资吗?不行的话若申请仲裁,没有合同在手,会不会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