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确实没有偿还能力就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怎么办?

如题所述

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的,一般法院不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也就是说出了第一条的六种情况,没有偿还能力不会纳入失信人黑名单。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

第二条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内容。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决定。

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作出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

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参考资料:人民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申请纠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规定,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已经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自然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到执行法院说明理由,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不过,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无事实根据地把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能力履行或部分法律文书义务的,都应当积极履行义务,不要心存侥幸。
第2个回答  2019-12-21
当你借款的时候,你就要考虑你有没有偿还的能力,为了自己的信用度,没有偿还能力就不要去贷款。有因必有果要有承担的勇气。
第3个回答  2019-06-06
如果自己无力偿还的话,只能慢慢想办法偿还清,所有的费用。不然就永久是失信人。
第4个回答  2014-11-15
这是你应该承受的~~~~~~你已经失信了。等你还钱了,就可以给法院说,让他们取消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