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的分配

丈夫网贷赌博欠下巨额外债,想离婚,婚后有一套按揭房。请问如果离婚后,房子归我,他的债务还不上的话,会拍卖我的房子吗?可以证明是一方债务不是共同债务。

债务是他个人的,这不会产生太大的争议。问题的关键是,通过离婚,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到一方名下,从而逃避债务,这从法律上看是不行的,你的房子有被执行的风险。有按揭的房子,一般过不了户,如果他的名字也在房产证上,那被执行的概率是非常大的。追问

你好,房子是去年买的,钥匙还没有交呢。那依您的看法是不是房子不管如何肯定是保不住了,除非他的债能如期还完。现在他想把房子卖了还债,我不同意,卖也只能是私底下卖,法律好像固定不满两年的房子不能买卖是吧。您帮我出个主意吧,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怎样才能保住我的房子呢?

追答

私底下买卖当然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谁会买?按揭房一般都会将房子抵押给银行的,有抵押过不了户。都过不了户,谁管你房子满两年还是二十年呢。这房子,有一半是你的(有约定份额的按约定确定),至少这一半保得住。其实,如果是一套房,一般也不好执行。悄悄告诉你:没想过断供?……(后面的不方便在这里讲)

追问

你好,如果离婚了就当是房子归我了,我给他一部分补偿。我继续还贷款,因为当时他是主贷人他办的银行卡,那以后是我还的话是不是还得重新办银行卡或者是重新签订贷款合同什么的呀,我是不是还得去跟开发商说一下怎么着呢

追答

你说的这个,基本无法操作,首先开发商就不会同意。然后又回到我开始回答的——通过离婚逃避债务,虽然实践中有不少人得逞,但严格依法可是玩不转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3-27
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一般平均分割房产。但在房屋价格飞涨的今天,夫妻双方具备一次性全额缴纳购房款实力的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都是采取商业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商业按揭贷款大要经历缴纳首付,银行支付开发商剩余房款,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业主偿还全部贷款之后从银行手里取得产权证等步骤。
第2个回答  2019-03-27
婚姻法明确规定无论是财产还是债务只要是发生在婚姻之内的都是二人共同的,所以他欠的债有你的一半,房产当然也有他的一半,所以即便你们离婚房产划到你的明下债务方追究下来也是不行的,不然社会就乱套了。
第3个回答  2019-03-27
赌博欠下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当事人另一方需要组织证据证明是因为赌博欠下的个人债务,并且没有共同生活消费。

证据是关键。
第4个回答  2019-03-27
离婚处理婚前买的房产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一)婚前买房是一方个人支付。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对该房产的处理只能根据产权人的意愿。(二)婚前买房均为二人出资。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资买房,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没有约定则按当时的出资比例。(三)一人支付首付婚后还贷。在法律上有规定,婚前买房一方支付首付的,该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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